2006年12月24日 星期日

T-台北到荷蘭(之二)

台北到荷蘭

從台北飛阿姆斯特丹的航空公司有四家。我選了荷蘭航空,最主要的理由是它抵達的時間最早,六點十分就到了,比起其他家要十點以後才到,我可以早幾個小時和丁樹相逢。另外還有我的天真想法:荷蘭人平均個頭高大,他們的飛機上,座位排與排的距離(legroom)或許會略為寬敞。上次搭荷航是去曼谷渡假,對他們的服務印象很不錯。不過,那次坐的是頭等艙,這次坐經濟艙,兩次的經驗不能相提並論,但應該會有不錯的基本水平。

丁樹先我兩個月去荷蘭。一個人過日子本來就得容易「懶得弄」;他隻身在異鄉,語言、環境都不熟,一定更是得過且過。雖然知道東方食品應該不難買到,但還是忍不住想要帶一些家鄉口味給他補償一番。加上臨行前好友允怡送給我們一大包各色零嘴,說:

「你們在旅途中吃這些就會想到我們!」

於是我把這些「家鄉的味道」都放在一個行李袋裡,且連同其他幾件用品,大概約20公斤。

我們過去飛航美加的經驗比較多,因此,「行李四十公斤」早已深入腦海,根本沒去留意荷航行李限重可能不同。到機場報到處,行李過磅 。

輪值的服務小姐說:「免費行李只有20公斤,你超過太多,必須另外付費!」

幾經一番解說商量,算超重10公斤。到服務處付費,「新台幣七千六百五十元!」乖乖裡地冬!這些「家鄉的味道」立刻身價數倍,變成「家鄉的寶貝」。我咬牙簽了信用卡,雖不能說是傷了元氣,但是滿腔的溫柔陡然增加了一張台幣7,650元的價格牌,心中竟有幾分沉重,有一種被處罰的感覺。

上了飛機,這才發現報到之時,服務員沒有問我是否要挑座位,她逕自劃了一個位置。現在心裡雖不太喜歡,但只能怪自己當初沒有要求!等到坐穩了之後,也才弄清楚自己對座位寬度的期望也要落空了,荷航並沒有特別慷慨,把座位的距離加長以符合其國人的人體工學。他們是國際航公司,一切似乎都依最低國際標準。此外,在我的經驗裡,長程旅程上,一般航空公司都會贈送保暖襪以及盥洗小包,這次郤什麼都沒有,連毛毯都是要求才給,郤有些令人納悶。

鄰座是一位金髮、操法語的母親,帶著兩個小孩返鄉渡假。大的約四歲,坐在我旁邊;小的還在襁褓之中。雖然這兩個小孩都很乖,但畢竟都需要照顧,弄得這位母親有些分身乏術。不過,空服員好像沒有注意到,因此也沒有機會讓他們發揮愛心來表達一些特別的關懷。我看情形,能幫忙的時候就近幫忙。比較尷尬的一次是母親暫時離座,小寶寶很快就驚覺到媽媽不見了,四下張望幾下,都不見媽媽的身影,驚惶之餘開始哭喊。有些旅客的目光往這邊投射過來。我只能在一旁設法安撫,但全然無效。有點希望空服員能聞聲過來幫忙一下,但並不見人影。這時刻,對這個小寶寶而言,大概真的是「世上只有媽媽好」。最後也唯有等到媽媽現身,他的哭聲才曳然而止,大家也才鬆了口氣。

機上的餐飲,說真的,也有些令人失望。機上第一餐我點了雞肉,卻是我經驗中最難以下嚥的雞肉---天空中吃的,地面上吃的全都算在內。有一次餐後飲料我要了咖啡,喝了一口,感覺上除了濃,還有點焦、酸的味道。我對空服員說:「咖啡好濃!」原本這只是個引子,也是一個含蓄的說法,但伶俐的空服員說:「這是荷蘭咖啡!」笑著走了。真的嗎?煮焦了的荷蘭濃咖啡顯然比煮焦了的美式淡咖啡要更難入口。

電影原是長途旅程中殺時間的重要方法。但是在這次旅途中,因為機艙中沒有較寬大的銀幕,幾個小小銀幕高高掛在走道上方,使人不太有動機舉頭「仰望」電影,這點也頗令人失望。
這一路十多小時可說在一連串小小的失望中渡過。當然,幸好沒有大失望,因為一路平安。當然,我也在想,以後若不需要早上六點十分抵達荷蘭,我應該讓別家航空公司也有服務的機會。

初抵荷蘭


破曉時分,飛機滑進史基浦(Schipol)機場的跑道,班機比預定早到了40分鐘。這座機場號稱是歐洲最忙的空港,裡面的設備齊全,甚至包括Casino在內,但在進出之餘,誰也不會料到機場是建在海平面下七公尺深的地方。

機場很大,本來機場大廳人就不太多,提早抵達不知怎地也更增加了幾分靜謐的感覺。提領行李、過海關,入境管理都極順利,出得關來,到處仍是一片安靜,除了換錢的窗口有人值班,所有的機場商店都是大門深鎖。就在這空盪盪、靜悄悄的大地方,我靜待了半個多小時。

丁樹依時前來接我,他的工作伙伴- --Peter也一同來,真讓我意外。看到丁樹真是高興,但是歡喜、欣慰的感覺也只是在靜靜的氣氛裡盪漾。車子是Peter的,靜靜地停在機場前的路旁。由於才清晨六點多,車子停在哪裡似乎都無所謂。Peter熟練地載帶我們上高速公路,不一會兒,就下交流道,走向一條鄉村公路,最後走到一條靜靜的大街—那就是丁樹在阿斯米爾(Aalsmeer)的「家」。

把行李擱下,略事休息之後,我也大概認識了一下「家」裡的上上下下,裡裡外外。這個阿斯米爾的家,實際上只是一個房間,約八坪左右。是Peter事前為他找到的,由於阿斯米爾的租房並不多,也很難找,找到的這一間也僅能租到七月底;而且房租很貴,每月要五百荷盾。由於簽證費時極長,丁樹於第一個月的月底才到荷蘭,所以實際上第一個月才僅住了一、二天,但房租照付。

在我的想法裡,家不在大,只要住得舒適。這個小小的「家」位在三樓,沒有單獨的浴廁,必須與樓下的其他住家共用,這是較為不方便的地方。廚房雖說可以共用,但因已完全被樓下住戶佔領,包括小冰箱在內。加上我們也不愛與人爭什麼,就不要求,因此實際上可以共同的空間並不多,這是另一個不便的地方。

雖然如此,這個家也有它方便之處。它位於一條名叫Ophleilaan街上,是阿斯米爾鎮的第二個商店街,對面即為C1000超市。要日常用品,只要跨過街去買就行。樓下是書店,也是房東在此地經營的第二家,雖然賣的東西不見得便宜,但購車票、文具之類也挺方便。書店旁邊即有一家叫「竹屋」(Bamboohof)的中國餐館,老闆是一位年輕的香港人。在台灣時,我本來要丁樹在這裡若找到不好吃的,就可以到這個餐館來打打牙祭,但我後來發覺,這家的價格並不便宜。

實際上這個地點最令人感到方便的是離研究所很近,只要轉個街角就到了。開車、騎腳踏車等有時都是多餘的。

由於沒有冰箱可用,丁樹為了適應這種新環境,就只能以對面C1000當冰箱用。因此他每天下班時都要到對面報到,花一荷盾買一瓶新鮮的牛奶,並且要設法在一天之內將它喝光,以免它變味。其他水果麵包也僅能買些可以現吃的為主。還好,荷蘭這個地方,螞蟻、蟑螂不多,尤其這個小房間,更容易清理。看樣子,丁樹來到荷蘭近兩個月,可以說是過著極為簡樸的生活。

這房間有一扇窗戶,面對北方。從窗口可以看到許多荷蘭典型的房子埋在林子裡,景色甚為宜人。由於史基輔機場就在北方,故時常可以看到不同的飛機起落。當風向改變的時候,飛機有時會由這個方向往前著陸,此時可以聽到震耳欲聾的聲音,並看到龐大的飛機身影掠過,緩緩進入機場的情形。在飛機起飛時,約成30度仰角,看著它努力爬升的樣子,穿過白雲,最後消失身影,有時也令人有悵然若失的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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